国宝级汽车“红旗”“解放”晋升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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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08-04-03 09:54
- 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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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一汽所拥有的“红旗”和“解放”两个商标同时被该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首次出现同一企业同时获得两件“驰名商标”。至此,汽车类的驰名商标增至13件。
驰名商标实行的是“被动认定”制度,即只有当驰名商标在保护自身免受相应的侵害时才能要求认定和保护。据悉,此次“红旗”、“解放”是分别在商标管理案件和商标异议案件中被认定。记者了解到,一次性认定同一所有人的两件“中国驰名商标”,这在“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般情况为同一企业一次只认定一件商标。自2001年新的《商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共认定“汽车”类驰名商标13件,其中“PORSCHE 保时捷”等国外品牌7件,国内品牌仅6件。
国内资深商标专家、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总经理杨永岗表示,“红旗”、“解放”同时被认定透露出的信号是中国政府加大对自主汽车品牌的保护力度。近年来,自主品牌出口量不断扩大,需要“驰名商标”这一个国际通行的法律概念来有效保护。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起源于1925年《巴黎公约》,完善于WTO的组成文件之一《TRIPS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所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完全与国际接轨,这意味着“解放”和“红旗”在《巴黎公约》的169个成员国和WTO的148个成员国内会受到相应保护,相当于取得国际市场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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