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保新规 7月起轿车上牌须达环保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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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08-05-27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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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从今年1月1日起,大型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等实行“国三标准”, 未达标新车一律不得办理上牌手续,而从7月1日起,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都将推行这一措施。警方表示,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警方表示,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7月1日后将停止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国二标准”新车的上牌手续。
从今年1月1日起,大型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等实行“国三标准”, 未达标新车一律不得办理上牌手续,而从7月1日起,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都将推行这一措施。警方表示,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7月1日后将停止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国二标准”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国三标准”全称为“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三标准”等效采用了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标准的限值。
国家环保总局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本市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外省市在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以后办理注册登记的相应车辆,需转入本市的,也必须达到“国三标准”。
原文链接:7月起轿车上牌须达环保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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