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出行中,交通规则是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依据。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了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基本通行原则,是驾驶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重要条款之一。
一、法律条文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遇有交通警察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这条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在不同交通状况下的通行规则,强调了“安全第一”的核心理念。
二、条文解析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适用对象 | 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等) |
| 主要原则 | 遵守交通信号灯、听从交警指挥、在无信号路段确保安全通行 |
| 重点要求 | 安全、有序、畅通是通行的核心目标 |
| 违反后果 | 可能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 |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红绿灯控制:在设有信号灯的路口,必须严格按灯色通行,不得闯红灯。
2. 交警指挥:当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优先服从其指令,即使与信号灯不一致。
3. 无信号路段:在没有红绿灯或标志标线的路段,驾驶员应减速慢行,观察路况,确保无行人或车辆通过后再通行。
4.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到紧急情况(如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可依法优先通行,但需注意避让其他车辆。
四、总结
交通安全法第38条虽然内容简短,但涵盖了机动车在各种条件下通行的基本规则,体现了法律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每一位驾驶者都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法律法规可能会因地区或时间更新而有所调整,建议查阅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咨询当地交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