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按照有责、无责两种情形,划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三大分项限额,深圳地区理赔核算按照这套统一标准执行。交强险设计为全国统一限额,是为了让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方基础赔付拥有统一核算基准,深圳作为城市地区,在实际理赔的时候,会结合事故认定,在对应分项限额内计算赔付金额。办理的时候先确认事故责任,区分有责或者无责,对照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对应的分项限额,核算第三方相关损失,提交理赔资料之后保险公司审核,在限额范围内完成赔款核算与支付。
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表
表格
| 类别 | 有责限额 | 无责限额 |
|---|---|---|
| 死亡伤残赔偿 | 180000 元 | 18000 元 |
| 医疗费用赔偿 | 18000 元 | 1800 元 |
| 财产损失赔偿 | 2000 元 | 100 元 |
理赔办理步骤清单
- 事故完成责任认定,确定属于有责或者无责
- 对照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区分死亡伤残、医疗、财产三个分项
- 收集第三方损失相关证明材料
- 向承保保险公司提交交强险理赔申请
- 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在对应分项限额内核算赔款
- 审核通过之后支付理赔款项
补充要点
- 三个分项是独立限额,不能互相挪用
- 超过交强险分项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保单约定,使用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赔付
-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限额标准,实际赔付金额不会超过对应分项限额
【常见问题】
问题 1: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深圳单独制定的吗?
回答 1: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并不是深圳单独制定,执行的是全国统一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理赔时按统一分项限额核算。
问题 2: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里面三个分项可以互通使用吗?
回答 2: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里面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是独立分项限额,三个分项不可以互相挪用。
问题 3: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限额不够赔怎么办?
回答 3: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如果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超出部分可以使用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保单约定继续赔付。
【免责申明】
本文仅为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科普介绍,具体理赔核算、材料要求以保险公司正式保险条款以及当地理赔核定结果为准,不构成理赔承诺。
